朝阳保险: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1、第七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业务。

2、根据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规定,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5239元,下限为4718元。

3、陕西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具体如下:在职期间,单位未参保,导致员工没有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原因而非个人原因,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特殊人员延迟退休5年后,仍然不满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

4、三)为使新的计发办法与《陕西省人民***关于印发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发〔1998〕28号)规定的计发办法实现平稳过渡,设置5年过渡期。

5、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企业执行的一种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用,企业拿大头,职工拿小头,等到职工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办理退休手续,就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了。

6、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1、一)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根据查询E养老网得知,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根据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3年天津市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8%,城镇居民缴费最低标准为每月1000元,最高标准为每月3000元。

3、天津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100元、七档2400元、八档2700元、九档3000元、十档3300元。

4、养老金上调新政策年初,人力社保部发布2019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这次调整包含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养老金。

5、元。根据查询天津市人民网***得知,2023年天津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每月1000元,此外,2023年,天津还将对农村居民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6、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会迎来上涨。按照6月11日公布的***院关于落实《***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人社部、财政部牵头,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着我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养老

年7月,***院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实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养老制度,即“两个基础、一个补充”。19***年7月1日,***院发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按照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统筹基金部分现收现付,实现互助共济和代际供养;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完全积累,实现存钱防老和自我供养。

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年3月,《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颁布,全国范围内开始试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首次提出了“个人账户”概念,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创新。

河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据新华社5月28日报道,为保障职工享有养老保险权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未参保的单位和人员、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中断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期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月份(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除外),在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按零计算缴费指数。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不予补缴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计算基本养老金时,按《〈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冀劳〔1998〕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投保只能在您的户口所在地投保;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在它所在地投,那不一定是您的户口所在地。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3、均应在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职工,国家机关中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按本实施细则参加企业的养老保险统筹。

4、其中规定,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距60周岁不足1年的参保人,选择按月缴费的,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当月为止,***缴费补贴按月计算,并在达到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5、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

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覆盖范围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2、第五条、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养老保险待遇同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并建立合理调节机制,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农村招用的使用期不满一年的临时工和在本省企业工作的港澳台人员、外国籍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