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理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理赔是什么意思?
理赔: 理赔是保险公司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
一方面,理赔工作做得好,被保人的损失才可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保险的职能作用才可能发挥,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运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安定才可能得到保障,保险公司的信誉才可能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保险理赔,可以检验承保业务的质量,暴露防灾防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便于公司进一步掌握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简介: 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提出的索赔案件的处理。
被保险人遭受灾害事故后,应立即或通过理赔代理人对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根据保险单的规定审核提交的各项单证,查明损失原因是否属保险范围,估算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最后给付结案。
如损失系第三者的责任所致,则要被保险人移交向第三者追偿损失的权利。
理赔就是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给予相应的赔偿,前提是在保障范围之内并且合理的才能得到赔偿。
发生责任内的保险事故,在收到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会依据调查的结果做出该承担的责任,根据保险合同上的约定给与出险人一定的补偿。
理赔是保险公司的一种后续服务,人们根据自身保险保障需求向有保险经营权限的保险公司投保购买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当人们投保的险种发生条款约定的赔付情形时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前索赔,保险公司接到客户索赔时对案件进行审核理算作出是否赔付的行为称为理赔。需要注意的是出险了应及时报案,理赔有受理时效,不要逾期。
保险公司理赔医药费标准?
一、保险公司理赔医药费标准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万元,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比例为100%。医疗保险保险25000元,门诊医疗赔付比例为90%,每人每天赔付金额不超过150元;住院不超过1万元,赔付比例为100%;住院1万到2.5万元,赔付比例为90%。
(2)被保险人在指定门诊治疗,由本人全费结算,保险人按规定审核赔偿,但需提供原始处方、药费收据。
(3)被保险人无论门诊或住院治疗,一律按卫生厅和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公费医疗标准用药。
(4)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医疗费时应提供下列单证:门诊病历原件及处方附联、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记录、出院小结、长短医嘱)、医疗费原始收据。
(5)被保险人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否则,保险人有权拒赔。若被保险人弄虚作***,视情节轻重,保险人可拒付部分医疗费或全部医疗费。
(6)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医疗费赔偿,保险人按以下规定提供服务,每月在约定日期派人向被保险人所指定的联系人收取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资料,保险费按年结算。
(7)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保险人负以下责任:
a.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b.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并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全数,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若人民法院撤消死亡宣告时,保险金领取人必须将已领取的保险金全数归还保险人。
c.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人依照的规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自造成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鉴定伤残程度,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d.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并领取保险金后,在保险期间又因同一原因死亡,保险人只给付保险金额与已领取的伤残保险金的差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e.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人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数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