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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0)

1、根据百度百科相关词条查询可知,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法律主观:《***院关于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 〉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3、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即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4、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院,目前修改了一次。

5、《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院第弗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工伤员工在工伤住院期间需要陪护的由单位支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第一条 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属于工伤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单位多次发生工伤赔付

1、法律主观:在单位多次发生工伤后怎样赔偿首先需要鉴定伤残等级,按照最严重的一次赔偿。

2、法律客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不同单位多次工伤可以领取一次伤残补助金。员工多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并按照其在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来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2010最新全文

1、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2、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法律主观:工伤瞎了一只眼应该索赔多少钱 首先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按照规定申请赔偿。

5、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6、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篇1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工伤保险条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因为它关系到工商的一些赔偿问题,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但是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是特别了解,是需要进行释义的。

北京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的具体支付项目和标准,报市人民***批准后施行。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依照《条例》和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因为您是在2010年受的工伤并在2010年认定了工伤,所以只能按照旧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0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并按照受伤前一年即2009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已经废止,现行有效法规是***院《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人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文件。

因此,2011年北京地区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的计算以1160/月为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2010

1、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买菜是做饭这项工作的一部分,因买菜外出受到事故伤害,只要不是自残或***,应当算是工伤。

3、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6、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